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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赠与过户

2016-02-22 13:49:21编辑:djxy2008栏目:房产证来源:三亚房产网 浏览量(

[摘要]   本文介绍房产赠与过户的费用和流程以及相关法律常识。  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须经

  本文介绍房产赠与过户的费用和流程以及相关法律常识。

  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须经过以下程序: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理由;

  4、被赠与房产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如果是交易过户:

  一、营业税,150多平米的住宅房是非普通住房,

  如果购置5年以内,按全额的5.6%,200万元×5.6%=11.2万元。

  如果购置5年以上,按差额的5.6%,(200万元-50万元)×5.6%=8.4万元。

  二、个人所得税。差额的20%;或者核定征收,国家规定1%-3%,具体问当地。

  如果购置5年以内,按差额的20%,(200万元-70万元)×20%=26万元。

  利息支付凭证需齐全,否则,(200万元-50万元)×20%=30万元。

  或者全额的1%-3%,一般1%,200万元×1%=2万元

  如果购置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只要你父亲书面声明一下即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契税:国家规定3%-5%,一般3%,200万元×3%=6万元。

  四、免征印花税

  如果是赠与:

  一、营业税。免征。

  二、个人所得税。免征。

  三、契税:按国家规定3%-5%税率,一般3%,200万元×3%=6万元。和交易相同。

  四、印花税,不免。万分之五。

  五、公证费,评估价的2%。200万元×2%=4万元。

  由上可见,

  赠与比交易多2%4万元的公证费,而交易的话,营业税就起码8万多,两者比较一下,应该就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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