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海南房产网 > 知识 > 购买商品房产权登记需提交证件及税费标准列表 > 正文

购买商品房产权登记需提交证件及税费标准列表

2016-02-22 13:51:45编辑:djxy2008栏目:房产证来源:三亚房产网 浏览量(

[摘要] 一、 提交证件(房屋建设单位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备注:

    一、 提交证件(房屋建设单位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备注:
     1、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交证件中路名门牌不统一者,应由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二、 工作时限:符合规定条件、手续齐全的,自收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完毕。

     三、 税费标准





    买方卖方 契税 印花税测绘费手续费6%

    3%

    1.5%

    免征 5元每平方米0.16元0.5%

     备注:
     1、税费交纳以交易成功为依据,如交易成交价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以评估价格作为交纳税费的依据;

     2、2000年6月1日(以签定购房合同日期为准)前购买房的,按成交价的1%计征交易手续费,由买卖双方各交纳二分之一;自2000年6月1日起(含6月1日)新建商品房买卖,由卖方的成交价的0.5%交纳交易手续费;

     3、1997年10月1日前购买商品房,按6%计征契税;自1997年10月1日起(含10月1日)购买商品房,按3%计征契税(本备注第4、5项所列情况除外);

     4、自1999年8月1日起(含8月1日)个人购买自用普通商品住房,暂按1.5%计征契税;

     5、自1999年8月1日起(含8月1日)购买空置商品住房(限于1998年6月30日前建成尚未出售的商品住房),在2000年底前免征地契税;

     6、 出售商品房给个人的,由买方按5元交纳印花税,出售商品房给单位的,由买方按5元+万分之五交纳印花税。

    青岛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000年九月

    补充说明:从2010年5月24日起,对同一纳税人购买两套以上普通住房的,从第二套起契税税率按3%执行:
    1、对个人首次购买90-144平方米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仍执行1.5%;
    2、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仍执行1%。
    3、对同一纳税人购买两套以上普通住房的,从第二套起契税税率按3%执行。
    4、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契税税率按3%执行。

《购买商品房产权登记需提交证件及税费标准列表》相关信息来自专题。房产证栏目专题。

热门阅读
服务热线

400-654-6680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日24小时

海南房产咨询师
微信号:18089828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