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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房

2016-03-02 01:16:25编辑:djxy2008栏目:房产百科来源:三亚房产网 浏览量(

[摘要] 现在所有的,包括贷款的的房子。一、自有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居者有其屋的说法,就是说普通老百姓拥有自己的房子,并且是拥有

现住房_现住房是什么意思?

现在所有的,包括贷款的的房子。

 

一、自有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居者有其屋的说法,就是说普通老百姓拥有自己的房子,并且是拥有自己居住只用。而随着现代社会发展,尤其是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多变。除了自有住房外,还有用于投资炒作、保值增值之用、还有租赁之用。房子现在基本用于这几个用途。

中国自有住房现状现在各国都对自有住房有相关统计,比如据称中国是现在世界上自有住房率最高的国家了。尤其是现在社会普遍存在一种现象就是,年轻要想结婚、成家。首先就必须要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子,就是拥有自己的自有住房,这是现在中国社会的普遍现象。给中国男性青年造成了非常大的压力,有的人甚至为了拥有一套自有住房,不惜倾尽一生的努力。就是俗称的房奴。

 

二、共有  

      房产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产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权利和份额划分,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在房产共有关系中,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产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产份额对共有的房产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所谓“共同共有”是指房产共有人对共有房产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区别于“按份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中,每个共同共有人对共有房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是平等的,没有份额限制。 依据共有权利的权源形式划分,一般可分为法定共有和约定共有两种。在形式上,两者最主要的区别是,约定共有人一般在产权证明上有产权登记,房地产律师称之为登记产权人;而法定共有人是指依法对该房产享有产权的人,在产权证上或交易中心的产权登记册中没有登记,房地产律师称之为非登记产权人。这种情况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登记产权人的配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而共有产权,但产权证上没有对配偶予以登记。但无论是否登记为产权人,均应享有法律赋予的共有权利。

 

三、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武汉市       的合计面积为     平方米的建筑物    间租予乙方作为      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为   年另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      个月的;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付。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      方负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租金。      6、甲方需对上述房产提供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产产权等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对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对此向乙方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时按要求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的,对乙方造成财务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承但赔偿义务。      3、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5、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章:     日期: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签章:     日期: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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