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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莫签“阴阳合同” 法律不支持 风险大

2016-02-22 13:32:58编辑:djxy2008栏目:相关合同来源:三亚房产网 浏览量(

[摘要] 买卖房屋莫签阴阳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受害者权益

    买卖房屋莫签“阴阳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受害者权益都将难以保障

      11月4日,读者孙女士向记者反映,10月26日,她通过让胡路区庆原中介所购买了一套价值29万元的商服楼,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中介的工作人员表示,签两份合同,可以免一部分税费。孙女士对此事表示怀疑。

      A 合同签两份 为省钱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了让胡路区庆原中介,称自己想在世纪家园附近购买一套30万元以内的房子。一位工作人员说:“龙南高层3号楼有一套房子,82平方米,尽管有几年房龄,但户型较好,只卖27万元。”

      “能否减点儿税?”记者问。这位工作人员称,如果交易成功,买卖双方可以签订一份“阴阳合同”,比如一套27万元成交的房子,要缴纳总房款1%的土地增值税,签订“阴阳合同”后,这笔钱就省下了,也就是少花了2700元。

      记者了解到,签订“阴阳合同”多数是买主要求的。为了避税,买卖双方和中介彼此心照不宣。

      B 约定不生效 难维权

      采访中,一位准备购房的读者说,签订“阴阳合同”虽然可以省下几千元的土地增值税。但是,合同本身存在较大的风险,因为逃税如果被有关部门查实或出现房屋买卖纠纷后,购房者往往只能吃哑巴亏。

      也有市民表示,由于“阴阳合同”大多都存在未经登记、不规范、约定不明甚至口头约定等情况,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将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市民刘先生认为,“阴阳合同”扰乱了二手房市场。

      C 此举属逃税 将受罚

      就“阴阳合同”一事,记者了采访了地税部门有关人员。

      据介绍,“阴阳合同”是典型的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应属无效合同,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逃税,如被有关部门查实,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D 法律不支持 风险大

      市庆虹律师事务所费玉红律师说,由于“阴阳合同”缺乏法律支持,也就缺乏真实的合同约束,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受害者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另外,从产权关系上来说,通过“阴阳合同”虽然能够顺利地实现房屋产权的转移,但法律意义上的房屋交易,是按照产权登记合同为准的,一旦出现在购买方获得房屋产权之后,剩余要付的房款,按照合同价支付的情况,出售者就要面临巨额房款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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