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县买房商品房认购书=购房合同?理清顺序就不懵了,昌江房价,海南岛昌江的房子都是无价的,我们买的是环境,是空气。更何况是附带着各种美的房子。

近,有朋友问这样的问题,昌江买房到了签合同的阶段了,跟开发商签的商品房 认购书就算昌江购房合同了吗?感觉有点懵。

先来看下商品房认购书的含义
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
那么,作为昌江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
商品房认购书和昌江购房合同的区别
看了法律意义上的解释,可能你还是会有些懵,不知道商品房认购书和昌江购房合同究竟有什么区别。不如来梳理一下昌江买房流程,或许就明白了。

在流程上说,认购书是在昌江购房者初步确定购买意向并交纳定金时签订的,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
而而昌江购房合同则是在缴纳昌江购房款(首付或全款)后,双方正式签订的买卖合同。通常包含商品房具体状况、昌江房价、付款方式、交付约定、质量标准以及后期一系列相关责任划分等内容。
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
也就是说,房屋认购书不等于昌江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昌江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昌江购房合同做准备。
那为什么有时候认购书也被当昌江购房合同呢?
虽然房屋认购书或者房屋认购合同一般情况下和昌江购房合同不一样,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并不是完全与昌江购房合同没关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会转化为昌江购房合同,这个时候,认购书就等于昌江购房合同了。
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商品房认购书就等于昌江购房合同了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昌江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昌江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如果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包含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内容,而且开发商已经按照约定收受昌江购房款的,那么,商品房认购书就等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内容,开发商和昌江购房者都必须履行,否则就构成违约。
海南楼盘卖点:昌江房地产发展起步晚,但是比较快,宽松的投资环境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是两个重要因素。昌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发展,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分别在市场准入、项目开发、劳务保障、市场开发、资金筹集、监管护航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服务。同时,大力改善昌江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坏境,主要是城市道路的建设,全县所有的商品房小区都有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共同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