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本来就是一件大事,也是令人开心的事。但是买房的过程中总是遇到很多糟心的事情,比如安徽的韩先生就遇到了这么一件糟心的事。2016年2月,他和亲戚在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的四季康城项目购买了两套房,同年3月,在它妹妹的委托下,在四季康城项目另认购了一套房子。由于之前双方已经建立起信任关系,韩先生在安徽省老家直接向该公司开户行汇款22000元认购“诚意金”。事后,该公司也没提供收据、购房协议等书面凭证。一年过去,韩先生的妹妹因别的原因无法买房,这22000元“诚意金”被该公司以违约为由拒绝退还给韩先生。
销售人员说,如果不交完余款,就会将订购的房子卖掉。韩先生坚持要卖掉也可以,但“诚意金”要退还。如今他们曾经订购的房子已经被卖出去,然而他们当初交“诚意金”却被扣下了。韩先生该公司此举十分不合理,侵害了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像这样开发商不推诚意金的例子很多,当真是不能退的吗?
针对此事,首先要明确韩先生打进该公司账户上的钱是什么性质?是诚意金?还是定金?如果是诚意金,该公司应返还韩先生,如果是定金,则韩先生违约,可不退还。
另外阿静要提醒您,“诚意金”并非定金,不受法律保护,它只是一种商业销售手段,不具有法律上的定金效力,购房者在签约时应格外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