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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石梅湾二手房秘笈:经济适用房能申请贷款吗

2021-04-30 19:05:06编辑:臻房小章栏目:购房须知来源:万宁房产网 浏览量(

[摘要]万宁石梅湾买房,经济适用房能申请贷款。《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

经济适用房能申请贷款吗 石梅湾购房,石梅湾买房要掌握些简单的石梅湾房产知识,石梅湾房地产相关专业知识入门并不易。

经济适用房能申请贷款吗

经济适用房能申请贷款。《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万宁石梅湾购房的核准通知。一般首付30%左右。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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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证件?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需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一般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提供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对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万宁石梅湾楼盘。。。海南石梅湾买房优势:石梅湾加井岛岛高62.8米,地形陡峭,由岩石组成,表层为红粘土,岛上杂草荆棘丛生,海浪汹涌,其外观独特,一面树林繁茂,两面怪石林立,形成鼎立之势,浪花簇拥,异常壮观,而岛的另一面则是白沙细软如粉的幽静沙滩。该岛的两岸有一片沙带可供泊船登岸,岛附近水深5~2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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