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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有产权年限吗

2021-04-01 19:00:49编辑:臻房小殷栏目:购房须知来源:东方房产网 浏览量(

[摘要]东方新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没有产权年限。一般来说东方购房合同上面没有具体年限,都是标注征地日期和到期日期是哪年哪月的。而且海南房产证上标注的也不是70年或者50年,都是哪年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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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有产权年限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没有产权年限。一般来说东方市购房合同上面没有具体年限,都是标注征地日期和到期日期是哪年哪月的。而且东方市房产证上标注的也不是70年或者50年,都是哪年哪月—哪年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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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哪些事项要注意

写东方市购房合同必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当事人。

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东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2、商品房基本状况。

首先要注明出卖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为预售商品房,还应明确其预售许可证号。

其次,要注明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具体位置、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等。其他装修、装饰等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3、价款及支付方式。

商品房的价款包括单价与总价两种。总价可以按幢、套或单元计价,不论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对其价格进行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可分为依建筑面积计价、依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依使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第一,以所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也称按揭付款;第二,一次性付款;第三,分期付款。

4、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

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

合同应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使用交付条件约定,主要为商品房应具备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对商品房进行验收。


东方房价。。。海南东方买房优势:东方市的楼盘主要是集中在两个地方。第一个地方是以滨海北路为主干线的周边的楼盘,大家从下面的图可以看出,它的这个楼盘是集中在滨海北路和琼西路中间这个地方;第二个区域是在区域以国道255的南道南段至东方大道往南的地方,就是原来海口到三亚的道路。第一个是位于滨海北路附近区域,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楼盘是碧海云天,是东方市最早的海景楼盘之一,这个大楼盘早就入住,配套带有一个准四星的泰隆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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