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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梅湾二手房】小区成立业委会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职责,

2021-02-09 21:31:15编辑:臻房小金栏目:物业知识来源:万宁房产网 浏览量(

[摘要]海南万宁石梅湾,小区业主委员会需要由业主大会或者是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经选举产生之后,要及时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登记。一般是在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登记,更多关于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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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成立业委会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职责,

小区业主委员会需要由业主大会或者是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经选举产生之后,要及时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登记。一般是在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登记,更多关于小区成立业委会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小区成立业委会需要什么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海南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二、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三、业主公约有哪些内容

主要内容:

(1)除第一次业主大会以外,以后各次业主大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和主持人;

(2)业主大会的职权;

(3)业主大会的议案提交办法和对议案的表决办法;

(4)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条件和产生办法;

(5)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和选举办法;

(6)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待遇和任期;

(7)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程序;

(8)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9)《业主公约》的生效条件;

(10)修改《业主公约》的条件和程序。

如故当事人比较热心,可以考虑进行业委会为小区的优化尽一份力。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小区成立业委会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万宁石梅湾房产。。。海南石梅湾买房优势:石梅湾曾被世界旅游组织专家誉为海南现存未被开发的最美丽的海湾,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石梅湾中的“石”源自“乌石姆”,海南话把“黑”叫成“乌”,石头叫“石姆”,“乌石姆”的含义为黑色的石头,散落于石梅湾东侧的海域,常有海浪拍击礁石,溅起浪花飞溅的美景。“青皮”又名“青梅”,石梅湾中的“梅”源自于此。湾中青皮林带狭长蜿蜒,沿着海滩绵延几公里,呵护着两弯新月形的海滩。石梅湾由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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