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合同一定要拿吗 海南购房,琼山区买房时,大家最关心的往往是琼山区房价、楼层、价格和户型,而忽略了其他要素。

最好要拿一份贷款合同。
很多人可能并没有了解过与银行贷款合同相关的知识,他们可能觉得在签订贷款合同之后,银行方面保留这份合同就可以了,但其实并不是这样,因为贷款合同也能够保障自身的权益,所以最好也自己也要保留一份!

在银行办理房贷,更要拿贷款合同。很多人在海南买房的时候都会在银行办理贷款,如果是在这种情况下办理的贷款,那么贷款合同更要拿了,因为以后在还清所有贷款之后,如果你没有贷款合同的话,这个时候很难收回琼山区房产的所有权,所以贷款合同比较难!
不拿贷款合同有什么影响之所以要求所有人在办理银行贷款之后都要保留一份银行贷款合同,就是因为如果不拿银行贷款合同,这个时候以后一旦出现纠纷,你就会没有证据,如此以来就无法有效的保障自身的权益,所以必须要拿贷款合同!
签贷款合同的注意事项(一)注意银行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银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银行作为贷款人,其义务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存在着迟延发放贷款和不足额发放贷款的现象。尤其是在先签合同后审批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此类问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这些都属于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追究银行的责任。
(二)要注意银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
在发放贷款时,如果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将剩余款项作为本金支付给借款人。实际上借款人只是贷了一部分的本金,却是按照全部的本金来收取利息。按照《合同法》规定,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人要注意银行借贷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三)注意银行有权中止合同但要满足一定条件。
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在未发放贷款或发放了部分贷款时,发现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时,银行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在对方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暂停向借款人放款。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注意,必须要取得相应的证据,才能停止借款合同的履行,否则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银行停止发放贷款应当履行两项义务:一是通知义务,即将停止发放贷款的事实、理由及时告诉借款人;二是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即继续按约发放贷款。银行停止发放贷款后,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银行可以解除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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