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市房产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可以继续居住吗?,东方购房,东方买房已经是我们茶余饭后必谈论的头等大事。已经买完房或正在东方买房路上的,多少都会倾其一生为房子而努力!
在东方购房时很多朋友对于70年产权表示很疑惑,什么是70年房屋产权,在70年后这个东方房子怎么处理呢?房屋就要被收回吗?带着这些疑惑,下面就与小编一起来解读什么是70年产权,以及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呢?
所谓的70年产权指的是指所购买的房屋,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作为地上物的房屋本身,按照物权法应该是永久属于您自己的。由于房屋不能脱离土地,单独存在,因此我们平时就说房屋使用权年限70年。
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使用权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权不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
那么,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是否可以继续租住呢?
一般而言,续期费用不会太高,按市场地价较高折扣收费也是必然的。按市场地价收费不符合“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政策导向;况且只有一套自住房的居民,并无财产性收入,很多缴不起市场地价;最后,要从居民综合税负、社会保障的角度看待续期费用问题。税收和土地使用费都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资金来源,而在流转税制下,居民承担了绝大部分税负,再加上社会保障幅度并不高,住房拥有“低成本、高价值”发挥了缓冲高税负、冲抵社会保障的角色。总而言之,只要你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租住。再次强调下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二,若当土地使用权已经届满后没有申请续期,那么,土地使用权和地上东方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由于,房屋不能脱离土地,单独存在,因此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东方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综合以上可知,当商品房已经达到70年,可以申请续期继续使用,当然,需要注意的是,若没有申请续期,则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无偿收回房屋使用权。
东方东方市买房优势:东方市的医疗设施有三家较大医院,即东方市人民医院(二甲),东方市铁路医院(东方医院),东方市中医院,均分布在市区中心,可以满足医疗保健要求。有百佳汇超市以及宝真超市等大型超市。目前从东方(八所)站可乘火车到北京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