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海南房产网 > 知识 > 昌江房产 > 因灾造成的房产损失是否可以挽回?找谁赔偿? > 正文

因灾造成的房产损失是否可以挽回?找谁赔偿?

2018-11-18 23:35:13编辑:臻房小王栏目:收房验房来源:昌江房产网 浏览量(

[摘要]海南昌江县楼盘,无论是爆炸事故,还是强降雨,还是地震,这无疑都会造成一定个人财产的损失,海南房子必然是其中损失最大的。那么问题就来了,因灾造成的昌江县房产损

因灾造成的房产损失是否可以挽回?找谁赔偿? 昌江买房现场实地调查、走访、分析,找可靠的专业人士请教,或者找老业主了解真实现状。

因灾造成的房产损失是否可以挽回?找谁赔偿?

无论是爆炸事故,还是强降雨,还是地震,这无疑都会造成一定个人财产的损失,昌江县房子必然是其中损失最大的。那么问题就来了,因灾造成的房产损失是否可以挽回?经济损失是否可以要求赔偿?今天小编就为您详细解答。

一、因灾受损或倒塌的房屋该找谁赔偿?开发商承担责任吗?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及时向受灾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第十五条规定,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因此,因灾受损或倒塌的房屋是由政府或相关机构提供一系列的救助和灾后重建、补助等政策,并非由开发商或政府赔偿,但若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的话,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

二、尚未交付的在建楼盘遭到灾害,昌江县购房者可要求退房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 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昌江县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若开发商在交房之日经催告三个月内不能交付质量合格、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的,昌江县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三、买了房屋保险是不是就不用担心昌江县房子由于灾祸出现损害了?

不是。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即保险是一种损失的赔偿,本身并不能使房屋免于灾祸的损害。购买保险只是能在房屋受损后得到相应的赔偿来减少自身的财产损失。

其次,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该灾祸造成的损失是否在赔偿范围内,若在赔保范围的,则可以得到赔偿金,若不能在赔保范围的,则相反。

昌江买房优势:昌江房地产发展起步晚,但是比较快,宽松的投资环境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是两个重要因素。昌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发展,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分别在市场准入、项目开发、劳务保障、市场开发、资金筹集、监管护航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服务。同时,大力改善昌江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坏境,主要是城市道路的建设,全县所有的商品房小区都有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共同特点。

热门阅读
服务热线

400-654-6680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日24小时

海南房产咨询师
微信号:18089828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