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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想退房?要看是否满足这些条件

2018-11-08 23:36:56编辑:臻房小华栏目:收房验房来源:临高房产网 浏览量(

[摘要]海南临高楼盘,很多朋友会发现自己在签完合同之后又想要退房,可能是由于自己看中了更好的海南房子,有的是因为房屋质量不合格想要退房等等。那么是不是只要购

买房想退房?要看是否满足这些条件 临高买房已经是我们茶余饭后必谈论的头等大事。已经买完房或正在临高买房路上的,多少都会倾其一生为房子而努力!

买房想退房?要看是否满足这些条件

很多朋友会发现自己在签完合同之后又想要退房,可能是由于自己看中了更好的临高县房子,有的是因为房屋质量不合格想要退房等等。那么是不是只要临高购房者想要退房就能够退呢?退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情形一、售卖方未告知买方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如果在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如果说开发商在没有告知临高购房者的前提下,又擅自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行为不能实现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临高购房者是可以要求与开发商解除合同的。

情形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存在欺诈

如果说出卖人在跟临高购房者介绍商品房,或者是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还米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但是却故意隐瞒了临高购房者,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种时候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情形三、售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存在抵押事实

出卖人在与临高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其实已经将房屋进行了抵押,但是故意对临高购房者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这种情况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情形四、存在一房两卖行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在临高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那么在这个时候临高购房者就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情形五、售卖方故意隐瞒交易房屋已出售事实

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在这之前卖给了第三人,或者是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这种情况临高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情形六、商品房面积误差过大

很多人买的都是期房,也就是说一开四在临高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是预售面积,在交房时发现实际面积产生误差时,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临高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如果说临高购房者选择退房,开发商应当在临高购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临高购房者已付清的海南房价款退还给临高购房者,同时支付已付海南房价款利息。

各位临高购房朋友要注意,海南买临高县房子在签完合同后并不是说您想退就能够退的,还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如果是临高购房者由于自身原因想要退房,那么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

海南临高买房优势:临高县具有特色的富硒红土壤,地下水都是富硒元素的,富硒的红土壤是世界长寿之乡的一个标签,这样的水土是最养人的。加上当地人的慢节奏生活习惯,生活比较安逸,这里的人均寿命达到了75岁以上,大大超过了国家评定世界长寿之乡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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