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私有房屋应分别办理
土地
使用权属登记和
房屋权属登记
和。具体有以下内容:
1.土地使用权登记。
公民
应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房屋权属登记。公民应办理新建房屋所有权登记,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房屋抵押和其它物权登记以及消灭登记。
[摘要] 城市私有房屋应分别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和房屋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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