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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屋过户手续和费用

2016-02-22 13:49:21编辑:djxy2008栏目:房产证来源:三亚房产网 浏览量(

[摘要] 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条件: 1、持有

    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条件:

    1、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

    2、若属 抵押 (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给银行。

    二、二手房办理交易需要缴交的资料;

    (1)广州市房地产证买卖登记申请表

    (2)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3)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房屋属共同共有或出租或房改房的)

    (4)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有,提交共有证)

    (5)测绘分户图(按申请户数)

    (6)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7)解困房买卖合同(属解困房)

    (8)地价评估答复书(未办土地有偿出让手续的房地产)

    出售或购房一方属单位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4)有关部门同意出售或购买的证明

    属抵押(按揭)购房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广州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

    (2)抵押物价值评估书或双方确定价值协议书

    (3)抵押合同和主合同

    (4)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

    (5)金融机构法人资格证明

    (6)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流程图:

    收件前,申请人到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登记

    收件人员进行收件预审后立案受理,预约过户时间,涉及抵押(按揭),同时受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申请人按预约的过户时间,到过户窗口领取缴款单,缴纳有关税费

    申请人凭税费发票到过户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证。属抵押(按揭)同时领取他项权证。

    四、办理期限:

    从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之日计算10个工作日。(涉及其他登记业务合并受理的,相应增加该业务办理时间)

    五、收费标准:

    费用名称

    收费标准

    备注

    交易服务费

    买方:3元/平方米

    卖方:3元/平方米

    穗价[2002]97号文

    穗价[1999]217号,[2000]123号

    粤价[1999]532号,[2000]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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