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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房产什么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要避开哪些误区?

2018-06-12 21:30:32编辑:臻房小沈栏目:物业知识来源:东方房产网 浏览量(

[摘要]东方市房产,物业费的缴纳是每一位业主应该做的事,但是因为数额不小,不少人都会找理由拒交物业费。可是,不合理的拒交物业费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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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房产什么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要避开哪些误区?

物业费的缴纳是每一位业主应该做的事,但是因为数额不小,不少人都会找理由拒交物业费。可是,不合理的拒交物业费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所以,业主一定要知道什么理由才是可以拒交物业费。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具备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二、拒交物业费的这几个误区一定要避开!

误区一:未居住使用可拒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费一般包括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等。

所以,就算你买了房没有入住,同样不能拒交小区的物业费(物业明确指出不交钥匙可以不交物业费的除外)。

误区二:未签物业合同可拒交物业费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主委员会同意了与物业管理公司协议中的条款,且业主事实上已经接受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就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向物业公司缴费。

误区三:原业主欠费可拒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若房屋产权发生交易后,原业主所欠的物业费须及时补交,否则将影响新业主的正常居住。

误区四:人身、财产受到损失可拒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你可以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但是物业公司还是履行了服务合同,因此你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误区五:物业服务质量不合格可拒交物业费

物业服务质量不合格不代表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物业合同,业主可以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但不能以此为理由拒交物业费。

误区六:物业公司利用公用面积经营可拒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公司利用物业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征得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所得收益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等。

所以说,如果物业公司确实占用了公用区域或设备,但收益是拿来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了,业主一样不能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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