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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房可落户可入学

2017-08-15 17:46:35编辑:djxy2008栏目:国内楼市来源: 浏览量(

[摘要]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对《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对《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其中对于社会各界关注的共有产权住房能否落户、入学问题进行了答复。北京市住建委官方明确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在征求意见期间,针对《办法》反馈意见共收到2730条,针对《导则》反馈意见共收到58条。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本市共有产权制度和建设导则表示支持和赞同,认为是北京完善基本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健康运行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不过,反馈意见对一些具体细节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关于单身申请年龄的问题,有人反映30岁年龄限制过高,同时也有人赞成,认为共有产权住房应优先保障家庭结构稳定且人口较多的家庭。不满30周岁单身家庭可“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据此,下一步,北京市住建委将制定支持政策,引导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实现有效衔接。

“共有产权”也并不是一个新词了。

早在2014年,共有产权就被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住建部将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等6个城市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随即,湖北黄石率先创立了“共有产权房”制度,初期以租为主、先租后售,到中后期,则可租可售、租售并举,既解决了不少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又调动了保障对象的积极性,给长期困扰政府的保障性住房退出难问题指出了一条明路。

三年后,这一政策终于在北京也初见端倪。8月3日,北京市住建委网站略显调皮地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啦”为题,发布了这一重磅消息。该办法指出,共有产权房地产住房政策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主要受惠人是符合保障条件的部分户籍人口的居民和常住人口居民,其中“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共有产权住房可出租亦可出售,购买5年后,可按房地产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倪鹏飞解释,“共有产权”是指按份共有的产权,即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住房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他指出,这一政策的创新之处主要在于将产权工具引入住房保障领域,同时挖掘被保障人的支付能力,并根据支付能力和支付水平及其动态变化,清晰、定量和动态地赋予被保障人的财产权利,从而更好地解决被保障人的“住有所居”的问题。

“这一房地产政策的出台是房地产调控长期与短期结合、房地产市场与保障兼顾原则的体现。”他认为,该房地产政策是建立房地产发展稳健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探索和步骤。第一步,通过增加保障房供给,缓和房地产市场供求的实际关系和预期,抑制一些投机主体的投机行为;第二步,通过推出共有产权住房,让无房并收入中低的夹心层家庭获得直接房地产住房保障;第三步,通过平抑房地产市场房价,减轻所有真正具有需求各类家庭负担。

钻政策的空子?没门!

今年,靠“炒房”赚钱的**客日子并不好过。早在4月雄安新区设立之处,蜂拥而至的**客头一次被泼了一盆“冰水”,政府严禁房地产交易,查处、拆除违建,关闭房地产售楼部和房地产中介,约谈房地产企业,刑拘违法嫌疑人,第一次让人们认识到“房子是用来住的”的可能性。而这次,共有产权新政刚出台几天,《华夏时报》记者接连收到好几个房地产中介愿出低价卖房的电话。

在《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限制条件和违约责任也作了极为严格的规定:供应对象为符合本市房地产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单身家庭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从严查处虚假申购和违规使用行为,禁止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的,将限制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中有一条“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倪鹏飞表示,这一限制条件这一房地产政策主要是为了堵塞和杜绝一些家庭利用房地产住房制度中“家庭”概念界定的复杂性,试图采取离婚等手段钻政策空子套利而制定的。虽然也可能对部分真实需要保障的离婚家庭带来影响,但是从体上说,这一房地产政策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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