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购房者,买房算得上一生中最大的一项消费,自然会细心稳重、高瞻远瞩。但还是会有购房者,是受低房价的影响,或是听信了旁人,买了一套不满意的房,最终后悔莫及,这无疑是可悲的。因此,海南买房,这四类房子千万不能买!
1、权利性质为划拨的房子
房子的权利性质有两类:出让和划拨。正常的商品房的性质都是“出让”,但也不乏偶尔出现一块“划拨”性质的土地,而“划拨”土地,在交易、办理不动产权证之后,不享有拆迁补偿的福利。
2、商住房
商品房和商住房一字之差,但属性大不同。如果说商品房是70年产权的住宅,那么商住房则是40年或50年的公寓。前者有居住属性;后者是商业属性。
3、尾房源不能买
尾房源就是别人挑剩了的房。这样的房子一般房价不会太高,从而吸引了购房者的注意力。然而这样的房子无疑是有一定的缺陷,比如采光、朝向、户型等方面存在先天性的缺陷。
4、内购房
内购房是开发商为了提前回笼资金采取的一种低于市场价出售房屋的方式。这种购房方式存在的风险极大,如果后期开发遇到问题,证件不齐,长时间不开盘的情况,你的内购款可就被长时间压在别人手里了。
:18089828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