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在全国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连续四年排名第一”、“顺利通过省政府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2016年度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评审以92.5分的成绩名列第一,连续7年获评优秀等次”……2016年,海口市在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方面交出漂亮答卷。那么,在下一步城市更新中,海口市在环境保护方面将如何推进?针对此问题,记者独家专访海口市生态环保局总工程师宋延巍。
记者:2016年我市的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市生态环保局总工程师宋延巍: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海南生态省建设考核优秀。其中,主要污染物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39微克/立方米、21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浓度分别下降2.5%、4.5%;与2013年考核基准年(PM10为47微克/立方米和PM2.5为27微克/立方米)相比,浓度分别下降17%、22%,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任务。
同时,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南渡江龙塘段、永庄水库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国家控制的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湖库和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四类噪声功能区均达到相应指标要求。
2016年,我市顺利通过省政府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记者:如何加强规划顶层设计,推进“多规合一”?
市生态环保局总工程师宋延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划定海口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共计529.034平方公里(含东寨港滩涂),占海口市国土面积的23.11%,其中Ⅰ类红线区120.162平方公里,占5.25%;Ⅱ类红线区408.872平方公里,占17.86%,所有的红线矢量数据都纳入我市“多规合一”数据平台。
同时,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设定资源利用上限;按照环境质量“不下降、持续改善”的原则,提出我市生活空间、生产空间、生态空间三类空间的环境质量底线;科学编制环保规划。
记者:怎样强化环境监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市生态环保局总工程师宋延巍:把加强环境监管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倒逼技术进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构建海口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编制《海口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建设项目工作方案》,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专家召开交流会,并组织相关部门前往已开展核算地区进行调研,学习交流成功经验与做法。目前正开展招投标工作。
记者:如何防治大气污染,巩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市生态环保局总工程师宋延巍:牵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实施计划方案,将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通过采取控车、降尘、禁烧(燃)、限烤、治企、增绿等六大措施,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记者:怎样防治水污染,有效改善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
市生态环保局总工程师宋延巍:编制多个实施方案和计划,按照“一沟(河)一策”思路,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落实“河长制”,每月对列入全省整治范围内的19个水体环境质量开展水质监测,并按时将水质监测结果公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加大对水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组织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开展治理水体周边点源的调查,打击偷排直排、非法采砂等水环境违法行为。创新思路,采取PPP模式治水。
记者:如何抓好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减排目标任务?
市生态环保局总工程师宋延巍:我市紧紧围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印发《海口市实施2016年环保约束性指标计划》,实施重点领域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严格监管减排,完成罗牛山十万头现代化猪场废弃物综合利用、海南鑫旺建材厂脱硫塔改造等重点领域减排工程项目4个,大幅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2016年,通过严格注销登记、强化检验管理、实施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全市禁止通行、提高淘汰补贴和奖励金额等十一项具体措施,全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4万辆。同时,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减少环境风险。
记者:在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方面具体怎么做?
市生态环保局总工程师宋延巍:贯彻落实新环保法要求,市、区两级环保部门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2016年,对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226宗,罚款847.792万元。2017年第一季度,对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73宗,罚款601万元。
同时,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清理整治项目567个,完成率100%;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开展规范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尤其率先采用电脑软件“双随机”抽查模式对我市行政辖区内省控及以上重点排污单位和三甲医院进行抽查。
目前,我市正启动《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也将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海南首善之城和美丽海口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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