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住房_应税住房是什么意思?
应税住房是指在房产税试点地区中,按照规定因该缴纳的商品房。应税住房也泛指所有应该缴纳房产税的商品房。其中廉租房、保障性住房以及所有不满足启征条件的,不为应税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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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楼市调控第三波新政在春节前相继出台,继2011年1月26日“新国八条”楼市调控政策后,一直备受各界关注的房产税改革1月27日有了突破性进展,国务院同意在部分城市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1月27日晚间,重庆和上海几乎同时宣布,28日起试点征收房产税。重庆市政府宣布,重庆房产税税率为0.5%~1.2%之间,分档征收;而上海将于28日起征收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 计算方法 编辑本段 在我国税收实际征管中,对于个人销售不动产,在不能提供房地产原值、转让过程中的税费及合理费用情况下,即税务部门难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允许简化计算,即对转让收入全额进行核定征收。其计税公式是:应纳税额=个人转让房产收入额×应税所得率×20%(税率)。 但在可以准确计算房地产原值时,其计税公式则是:应纳税额=个人转让房产所得×20%(税率)。也就是说,现在大家常说的二手房转让核定征收1%的个税,与据实征收20%的个税,两者在税率上其实是一致的,都是20%,只不过,在核定征收时,计算税额的公式中多了个“应税所得率”,在税务界,“应税所得率×税率”,被称之为“征收率”。在广州,这个“应税所得率”是5%,相对应地,“征收率”即为1%。


